搜尋引擎行銷(Search Engine Marketing) 或縮寫SEM,是一種以透過增加搜尋引擎結果頁(Search Engine Result Pages, SERPs)能見度的方式來推銷網站的網路行銷模式。根據搜尋引擎行銷專業機構(Search Engine Marketing Professionals Organization, SEMPO),SEM 的方法包括搜尋引擎最佳化(SEO)、付費排名、以及付費收錄。其他來源,包括紐約時報,定義 SEM 為一種透過購買搜尋列表以達成比免費列表更高排名目標的手段
隨著網路站點於90年代中後期雨後春筍般增加,搜尋引擎開始顯著的幫助人們快速的尋找所要資訊。搜尋引擎開發其商業模型以為它們的服務籌措資金,如 Open Text 公司於1996年提供的每點擊付費方案以及隨後 Goto.com 公司於1998年的類似方案 。Goto.com 隨後於2001年更名為商序曲 (Overture)公司,並且被 Yahoo! 於2003年收購。現今透過雅虎搜尋行銷提供廣告商付費搜尋機會。Google也開始於2000年透過Google AdWords方案,於搜尋結果頁提供廣告。截至2007年,每點擊付費證明了該方案對搜尋引擎而言是首要的「印鈔機」。
搜尋引擎最佳化諮詢師隨後擴充它們的生意至幫助客戶學習使用搜尋引擎提供的廣告機會,並且新進場做這行的主要焦點集中於透過搜尋引擎來做行銷與廣告。至於「搜尋引擎行銷」術語一辭是為丹尼蘇利文 (Danny Sullivan) 於2001年所倡議,以包括執行SEO、管理於搜尋引擎的付費列表、提交網站到網路目錄、以及為商業組織或個人開發線上行銷策略的種種活動。2007年度搜尋引擎行銷挾著7.5倍於2002年預算比先前更為來勢洶洶。
簡單的說不論是任何網站,架設之後就是需要能夠讓人找的到,而搜尋行銷就是透過提升你的網站在搜尋結果的網站排名來達到行銷的目的。網站排名的提升可以進而提高網站流量與創造更多商業機為搜尋行銷是透過使用者自發性的行為,有別於傳統的強迫曝光的橫幅廣告,所以它是目前網路行銷方式中點閱率相當高的一種行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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